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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Promised Land</title>
  <link>http://midnightfilm.blogbus.com</link>
  <description><![CDATA[Got a one-way ticket to the promised land...]]></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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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BuildDate>Sun, 09 Oct 2011 22:40:04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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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Promised Land</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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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的街机记忆</title>
   <description><![CDATA[<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312540363d.jpg" border="0" alt="" /></p>
<p>印象中第一次打街机，还是我妈带我去的。当时小镇上出现了两个新的娱乐圣地，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一个是歌舞厅，另一个就是街机游戏厅。歌舞厅主要是大人的天堂，其中散发着一种浓烈的时代情绪，留下了很多打破禁忌的传说。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像Honky Tonk歌曲或此类影视场景记录美国乡村酒吧神话那样，用作品留存自己的生活。当我试图回忆的时候，歌舞厅的故事一片模糊。对于不曾参与进去的事，又能想起多少呢。与之相比，街机店就不折不扣是孩子们的乐园了。我妈之所以带我去，是因为那家店是她一个朋友开的。我去玩之后，那位阿姨每天给我四个铜板，渐渐就让我玩上瘾了。那家店的机子不多，我偶尔会拿她的铜板到另一家大得多的店玩。她发现的话自然会说我几句。有一个场景给我留下了跟街机一样深刻的记忆，就是她会叫我站在门口，然后把门掩上，在门后换裤子。有没有穿作为当时性感标志的黑色紧身健美裤，现在想来就不确定了。</p>
<p>等到玩得超出一定限度，家里就加以禁止了。而随着沉迷于街机的孩子越来越多，因此产生的与师长的冲突让我们第一次体会到青少反抗同盟的感觉。被拎着耳朵从游戏房提溜出来的场景是屡见不鲜。我自己最严重的一次，是趁我妈去广播站的时候偷了她十块钱，结果两个铜板没打完她就找来了。但总的来说，那个街机的初兴期还是我的童年时代。那时的街机记忆，跟小溪、树林、田野、紫云英地等其它童年事物一样，总还是美好的。</p>
<p>到县城上初中之后，就不再那么纯真了。觉醒的青春期带来的迷茫自然会发泄到街机上面，更加复杂的感受取代了游戏的单纯和快乐感，直至成为街机记忆的主体部分。其中一个非常重大的转变，是游戏厅规模和格局的改变。过去那种几台机子的小店自然还大量存在，幽灵一样隐藏在小巷街角，收容着百无聊赖的少年。但同时县城里开始出现游戏一条街，一排全是游戏厅。此外，还有称作&ldquo;俱乐部&rdquo;的综合休闲场所，地方很大，街机、台球、录像厅一应俱全。这些场所自然成为大部分男孩子和小部分女孩子逃避又激发烦闷的奇境地，看SAN JI片、吹牛BI、打群架。然后忽的一下，青春期就过去了。电脑游戏房开始冲击街机的江湖地位，不久网吧就遍地开花。而当我还是固执地前往街机店，却发现更加年轻的孩子都在玩97拳皇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老了。拳皇的操作太过复杂，像不断冲到你面前的新世界一样。这时，也到了你必须离开、去往更为复杂之地的时候了。</p>
<p>当时过境迁回忆街机游戏的时候，我发现各地对游戏的名称和人物都各有其本土化的叫法。这充分说明了街机曾经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它完全没有外来事物的陌生感，而是彻底进入了当地的文化。这么重大的事件，真值得社会、文化学者和民俗学家好好探究一番。至于我们的家乡叫法，方言也很难表达出来，就不举例了。事实上，&ldquo;街机&rdquo;这个词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们不叫街机，我们叫&ldquo;大型游戏机&rdquo;&mdash;&mdash;&ldquo;小型游戏机&rdquo;指玩俄罗斯方块的掌机，&ldquo;中型游戏机&rdquo;则指插卡的红白机。严格说来，红白机才是我们游戏岁月的纯真年代，街机就有太多的苦闷在里面了。也许正因为伴随的这些苦闷和无聊情绪，我始终没有成为一个合格的游戏玩家，网络时代之后就基本不玩游戏了。但当我现在重复一些无聊举动以消磨时间的时候，经常会有街机时代的类似感受，一个铜板接一个铜板，一个BOSS接一个BOSS，没完没了，毫无变化。这种感觉有时会让我很恐慌，仿佛这么多年来，有一些跟随你的阴影总是难以摆脱。</p>
<p>对儿童游戏理论有着深入研究的英国心理学家D. W. Winnicott，在他的代表作《游戏与现实》（Playing and Reality）中说，游戏提供了一个内在的幻想世界，这个世界温暖而安全，不像外部的现实世界那样看上去总是阴霾密布。儿童正是依靠游戏从内在的幻想世界过渡到外部的现实，从已知的外部世界过渡到未知的外部世界，成人亦然，所以大家或多或少都很愿意沉浸在自己舒适的兴趣世界中。街机游戏的世界就曾经是那样一个温暖舒适的所在，可以让人徜徉其中，无忧无虑，直到外部的恐怖现实和无聊感侵入进来。对我来说，曾经的街机桃花源建构得至少不如音乐桃花源那样美妙。所以当我离开那个世界的时候，并没有因此经受过多的痛苦。</p>
<p>但我还是想尽量记起与街机有关的经历，不光街机，过去的一切我都想回忆起来、拼命记住。网络时代让过去的资料唾手可得，比如我小时在市电视台看的《圣斗士星矢》，它反复地播前面部分，后面部分我一直没看过，算是小时候的一个遗憾吧，这如今自然是随手就能搜到了。但我一直没去补看过，一是因为现在看不可能有当年的感觉了，二是因为毕竟记忆的东西嘛，虚幻是其珍贵的特质，都落实了就没意思了。完全不利用网络找寻过去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有所控制。一定要更多依靠大脑和心灵，去回忆，去感受，为往事干杯，跟遗忘战斗。</p>
<p>和遗忘之间的战斗，有时苦涩，有时甜蜜。遗忘本是社群和个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如弗洛伊德所言，可能无意识，但一定有目的。在一个社会中，尤其是刚经历某段不堪过去的社会，切断是重新开始的前提。比如&ldquo;二战后捷克驱逐德国人同时，也从记忆中清除德国人的影响&rdquo;；&ldquo;1989年社会主义解体以后，东欧国家一方面动员全社会清除公共场所无所不在的红星、铁锤和镰刀等象征符号，另一方面使用&lsquo;组织化的社会记忆&rsquo;建立新的民族意识&rdquo;；（<a href="http://www.pkucn.com/chenyc/viewthread.php?tid=11190" target="_blank">引用</a>）我们这个民族在历次浩劫之后的集体记忆中更是没少出现这种倾向。而对于一个要在新的生活历程中扬帆起航的人，太多的过往纠葛自然也并不是好事。不喝忘却前尘的孟婆汤，又怎能无牵无挂，重新转世为人呢。像成功学专家不遗余力高喊的，重要的不是你过去的经历，而是你想成为怎样的人。但所有这些都没法动摇我铭记一切的决心，因为归根到底，除了记忆和想象，一个人一无所有。记住多少，就拥有多少。</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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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Fri, 08 Jul 2011 21:51: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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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们跑步的时候都听些什么</title>
   <description><![CDATA[<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307015170c.jpg" border="0" alt="" /></p>
<p>跑步时听歌，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用什么样的耳麦或者耳塞。耳塞不死命塞牢的话，很容易掉出来，时间长了，耳朵还很难受。我平时最常用的，是头带式耳麦，但那个跑步时戴着就太笨重了。所以，最适合跑步用的应该是外挂式的耳麦。跑着实在热的话，干脆把海绵拿掉。或者就换成有外挂的耳塞吧。</p>
<p>至于听的内容，也许应该多一些节奏稍快的，这样可以和步伐契合，增加运动的乐趣。但最重要的还是选择自己喜欢的。喜欢的歌子里面，才有最合拍的节奏。像有的人会伴着入眠的轻音乐，恰恰是我最痛恨的音乐，要让我在睡前听轻音乐，非把我逼疯不可。轻柔、优美的轻音乐本应更能给人安宁，但我即使听死亡金属，也不会像听轻音乐那样烦躁不安。所以，跑步的时候也一样，只要是自己喜欢的音乐，总会发现它跟眼前掠过的风景是如此契合。</p>
<p>我对坐车时听的音乐要求严格一点，最好是蓝调味浓郁的，或者有着辽阔滑棒吉他音效的西部音乐。这些美国根源生长出来的音乐，总有着广阔的空间感和流浪的运动感，可以为窗外飞逝的景观添加神话色彩。当然，听得最多的肯定是Bob Dylan，在无数次出行的途中听过无数遍他最近的四张专辑之后，如果让我选最喜欢的四张专辑，她们会是【Time Out Of Mind】、【Love And Theft】、【Modern Times】和【Together Through Life】。我爱里面的每一首歌，每一句词，和每一个音符。能亲临现场看老头儿演绎其中的很多曲子，事后想来还是有点不敢相信，那是我今年至今最光明的时刻。</p>
<p>跑步时听的，可更随意些。跟交通工具强行拉开的移动长镜头不同，跑步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调整步伐和速度。而且，眼睛看到的也是自己更为熟悉的景物。这样，音乐流淌到自己的生活上，而不是别人的。跑步是打开身体的方式，音乐则打开心灵，跑步时听的音乐，因此就是最贴近身心的事物。根据具体状态，可以欢快，或者忧伤，Bob Dylan固然好，Adele小胖妹也不错。在身心开放的状态下，陪伴的音乐肯定也袒露了自身最真诚的一面。始终觉得，至少在成人之间，共同热爱的事物是唯一值得交流的，而音乐又是其中最直接同时也最深刻的。也就是说，除了共同喜欢的音乐，没什么可说的。你很难跟一个不喜欢Bob Dylan的人解释，音乐和诗歌到底可以碰撞出多么激烈的火花，也很难让一个不听Bruce Springsteen的人明了为小人物歌唱的伟大之处。倒是可以跟不知道Hank Williams和Leonard Cohen的人谈论孤独，但如果没有任何中介的话，那很可能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如荣格所言，不经比如教堂空间等媒介，直接面对无意识深渊，很可能会把人毁掉。在表露心声的时候，音乐是最好的桥梁，不仅传达给别人，也给自己纾解和安慰。不依靠任何中介说了一些心里的话，是我今年迄今最黑暗的时刻。</p>
<p>情况很清楚了，对我来说，光明来自音乐，黑暗则因为缺少音乐。</p>
<p>听着歌跑步，眼睛是自由的。这是音乐之所以值得热爱的理由之一，她不会像文字或影像作品一样需要攫取人全部的注意力，因此提供了最大的想象空间和最多的组合可能。纵使始终播同一首歌，不同的但总是活生生的眼前事物，也能容纳各不相同的感受状态。跑步时听歌，那才是视听的双重盛宴，体验到的，是未经剪辑、生活本身的MV。</p>
<p>但并非每个人都那样幸运，缺失是生命的本来状态。就失去听觉或者视觉说，我是觉得前者更为可怕。几乎找不出几个一直耳聋的知名画家，但却有太多瞎眼的音乐家。比如在蓝调界，眼盲几乎是其一个经典的搭配。Blind Lemon Jefferson、Blind Willie Johnson、Sonny Terry、Blind Boy Fuller、Blind Blake、Gary Davis牧师、Bob Dylan在上海都歌唱过的Blind Willie McTell，女性方面有Arizona Dranes，蓝调转变成R&amp;B之后有骚灵之父Ray Charles和在他之后最伟大的Stevie Wonder。这种情况在其它国家和其它类别的音乐国度中亦然。而且不独音乐界如此，荷马是盲的，荷马的现代传人詹姆斯&middot;乔伊斯也饱受视力受损之苦。天神奥丁用一只眼睛换取一口泉水以及伴随而来的大智慧，提瑞西阿斯也在瞎眼之后打开了内在之眼，当然还有自戳双眼以求安宁的俄狄浦斯。从古至今的预言家、诗人、歌者、心灵侠客，有太多的瞎子了。他们在规避了表象世界的光怪陆离之后，洞悉了世界的本原。其中乐人尤其多，因为没有比音乐更好的心灵之路了。对于乐手的眼盲，像一位评论家在分析Blind Lemon Jefferson时说的，在歌曲中想象视觉或许是他们弥补现实中欠缺事物的方法。通过想像，借着歌曲，他们&ldquo;开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可以想象但却无法被看见的世界，一个有韵律但未必有节奏舞动的世界，一个被创造出来谋生计但却比真实生活还要宏大的世界&rdquo;。</p>
<p>当风餐露宿的贫穷盲眼艺人歌唱自己生活的时候，他们一定可以获得安慰和解脱。格雷尔&middot;马库斯在《老美国志异》中书写美国民歌时说，听着自己的生活从唱片中传出来，可以让人逃避&ldquo;宿命的身体为我们规定的生活&rdquo;。听者从自身跳出来，撕下在社会生活中不得不戴的面具，聆听自己无比熟悉、此刻却又带着几分陌生的生命之歌。在解脱的同时，音乐抱慰疲累的身心，并为她所歌唱的生命注入充实的存在和价值感。因此，根本不难理解，为什么大萧条时期食不果腹的穷苦人家，在买三条面包的同时，还要拿仅剩的一点点钱买一张Jimmie Rodgers的唱片。音乐是黑暗中的明灯和保护伞，指引、庇佑人们走过生存的漫漫长夜。</p>
<p>哈姆雷特临终前对霍拉旭说的话，应该把&ldquo;讲&rdquo;字改成&ldquo;唱&rdquo;字：&ldquo;如果你真把我放在你的心坎里/现在你就慢一点自己去寻舒服/忍痛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留口气/<strong>唱</strong>我的故事&rdquo;</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midnightfilm.blogbus.com/logs/133577271.html</link>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Thu, 02 Jun 2011 19:46: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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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据说</title>
   <description><![CDATA[<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296217078w.jpg" border="0" alt="" /></p>
<p>据说，莫里斯&middot;迪克斯坦<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2300643/" target="_blank">《伊甸园之门》</a>中的《重访摇滚乐时代》一章，是国内读者最早接触到的摇滚文献。这本书初版于1985年，当时有幸读到的人估计对迪伦、披头士、滚石这些名字一头雾水。其实就算到现在，国内讲授文学批评或者美国文化的老师翻阅这本经典著作时，也多半对其中插入音乐评论的必要性不甚了了。国内学者大多不听这些音乐的，就算到美国生活，也对这一块内容继续视而不见。像成天扯美国淡的薛涌老师，对体育在美国文化中的重要性讲得头头是道，却没说过半句跟美国音乐有关的话。而事实上，没有什么比音乐更集中地反映出美国文化的特性了。尤其像《伊甸园之门》这样分析六十年代美国文化的著作，无论其主要论述内容是文学作品还是其它，音乐都是绕不开的篇章。因为，&ldquo;虽然其他艺术中的变化<strong>揭示</strong>了六十年代并暴露了它的情感，但是摇滚乐以一种与众不同的独特方式<strong>成为</strong>了六十年代的文化。&rdquo;</p>
<p>另一方面，国内乐迷有机会听到相关音乐之后，又被摇滚乐的愤怒和反抗性所挟持，没能充分注意到反抗背后更为持久的文化内容。六十年代的摇滚文化固然是充满反抗色彩的乌托邦文化，但它并非从真空中蹦跳而出，而是生长在传统生活和知识的沃土之上。&ldquo;迪伦深深扎根于民间音乐（此处仅指白人民歌，下同），就像滚石乐队深深扎根于黑人悲歌（翻译有误，应为蓝调音乐），披头士乐队深深扎根于五十年代的美国摇摆舞曲一样（翻译错误，就是五十年代的美国摇滚乐，大乐队时期的爵士乐才叫摇摆乐）。&rdquo;白人民歌区别于当时死水一潭的商业流行歌，以其淳朴和道义感赢得了知识分子听众。这批听众&ldquo;对各种自相矛盾和摸棱两可的现象习以为常，但对一个变得更加黑白分明的世界却毫无准备。&rdquo;民歌帮助他们恢复了&ldquo;寄存在理智之宫门前的种族认同和欢乐&rdquo;。所以，&ldquo;无论民间文化如何敌视流行音乐，风靡一时的民间音乐是一股大众趣味潮流中的第一个浪头。&rdquo;众所周知，民间音乐随后进入、成为了流行音乐，当然也不再是其原本的样子，而统统变成了&ldquo;摇滚乐&rdquo;。</p>
<p>遗憾的是，迪克斯坦的白人知识分子视角让他忽视了蓝调的影响。他说：&ldquo;民间音乐后来演变成摇滚乐，这表明那种被我们称作现代主义的意识和技巧的复杂化毕竟不可能被真正抛弃。相反，新音乐不断发展其复杂而巧妙的表现手法。现代主义的精英宗教经过了它最意想不到的阶段：它被吸收，并且&mdash;&mdash;天哪！&mdash;&mdash;被普及了。&rdquo;这些话本身自然没错，甚至极为精彩。但是，当他以此为基点来剖析迪伦的音乐历程时，就至少是不够全面的。这样的思路把六十年代迪伦音乐的简洁和突破、欢乐和恐惧分别跟白人民歌文化和精英文化相连，没有重视蓝调的作用。而要论及此时摇滚乐中的狂欢放纵以及惊惧恐怖，蓝调及黑人音乐文化的影响是不得不提的。只要听听迪伦的处女专辑就知道，蓝调是如何一开始就成了他的音乐源头之一。从中也能发现他先锋和反叛之下的扎实根基，一出来就是&ldquo;在我死的时候&rdquo;和&ldquo;把我的坟墓打扫干净&rdquo;，这哪里像20出头小青年会唱的歌？仿佛还没年轻就已行将就木，但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去反叛而不流于空虚，并且一直唱到今天。要是赶着年轻瞎骂乱打，能闹腾个几年就不错了。所以，迪克斯坦在这里提及了伍迪&middot;格思里和彼特&middot;西格、兰波和金斯堡，却错过了罗伯特&middot;约翰逊和盲眼莱蒙&middot;杰弗逊。</p>
<p>如果把流行音乐和文化定义成最弱智、最垃圾的一些产品，那么在名词使用上会是另一套表述。但是从其本义看，显然不能那样使用。于是那一时期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民间音乐、蓝调、精英文化统统都能进入流行音乐，让其成为民主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形式！称其为摇滚也好，流行也罢，反正在传播机制内的文化产品开始容纳生活的广阔性和艺术的可能性，各种人群、各种文化倾向在这里碰撞、交融，真是让人着迷！这一历程绝对触及了民主艺术的核心，民主社会和商业机制促成了如此伟大的成就。对其根基，我想再引用一次作曲家维吉尔&middot;托马森在《美国音乐自治》中的话：<strong>&ldquo;这是世界上最迷人的故事，是这个国家的秘密，非官方传说，音乐生活中最动人心弦的故事。与信仰的异见有关。它包含了那么多同美国官方和欧洲官方不同的意见。它是建立在每个人都有权利用自己选择的歌曲赞美上帝，或是向年轻女子献殷勤的基础之上。两百年来，这种权利在文化上遭到制度的拒绝，因为它拒绝了制度对人的拯救。于是，我们有了这些民间歌曲，它们从教堂、国家与学校的重重扼杀中得以幸存下来。&rdquo;</strong>民间，流行，摇滚，是同一个东西，是人的胜利。</p>
<p>当然，生活本身永远充满困扰，不可能怎样就一马平川。流行文化中的末流，就是那些经常被当作最&ldquo;喜闻乐见&rdquo;的东西，始终对其活力和创造力造成极大的威胁。而一旦完全反其道而行，又会失去已经取得的成果，即对人群的重大意义。这样在完全被受众挟持和彻底不顾受众两个极端之间，就产生了巨大的矛盾。格雷尔&middot;马库斯在《神秘列车》中说，大多数创作者都选择与之抗争，而不是去解决它（也不可能解决），他们在利用&ldquo;流行受众&rdquo;的不确定性搞出种种可能。他还引用雷蒙德&middot;钱德勒的话：创作受众喜欢的东西，和创作受众应该学着去喜欢的东西，是两回事。抗争让一切都是活的，音乐是活的，学问是活的。而不是相反，像我在现实生活中碰到的大多数情况，民间遗忘殆尽，流行傻逼至极，学问僵化死板。一切都是因为不听摇滚乐的缘故！</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midnightfilm.blogbus.com/logs/102636998.html</link>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Fri, 28 Jan 2011 20:16: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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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聊至死</title>
   <description><![CDATA[<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2950802639.jpg" border="0" alt="" /></p>
<p>【Bored to Death】，多好的一个剧名，居然还是部黑se电影戏仿剧。说戏仿比较准确，自身的独特风格很强烈，也没到恶搞的程度。对于喜剧来说，借用、恶搞粉丝熟悉的事物是制造喜剧效果的绝佳手段，俗称meta-humor，熟悉原形的粉丝哈哈一乐，无知的外行莫名其妙。在我看过的喜剧剧集中，【Futurama】自然是无敌meta-humor，科幻动画的类型让它搞起来特别的妙趣横生。但是最meta-humor的，要数新近看的【Community】，这剧彻彻底底是通篇meta-humor的粉丝剧，发展到后面几乎每集都戏仿一种类型，对白更是引经据典，大有把美国流行文化一网打尽之势。要把这样的剧吃透，没一点知识储备真的不行，顶多看个还算不错的故事。像其中有一集单场景的bottle episode，电驴上就有人说无聊，但如果熟悉各大经典剧集比如【The West Wing】中的类似集数或者【十二怒汉】那样戏剧化的单场景电影，看起来肯定有意思多了。第二季的圣诞特别集更是牛逼，直接做成蒂姆&middot;波顿加【绿野仙踪】味的粘土动画了。无比期待【Community】后面的集数，不知道还能搞出什么样的惊奇。</p>
<p>把某种类型拿来套用一下，还有个好处，是可以在狗血和反狗血之间达到一个平衡。【Modern Family】就因为套路过于单一被我弃了，每集都是小冲突小闹剧之后家人和睦家庭美好的狗血路子，看多了难免恶心，趣味也不够。但是这些路子又不可能完全抛开，人总还是喜欢这些的。所以恰到好处的恶搞最妙了，对俗套既投入又嘲讽，为之既感动又讪笑，不至在某一端过于单调甜腻让人厌烦。这一点【Community】也几乎是典范之作，真是部尚未得到应有重视的剧集。</p>
<p>在【Bored to Death】中，戏仿的事物还远不止黑se电影和硬汉小说，浓郁的知识分子气让它把契诃夫和托尔斯泰这样的俄国作家都恶搞了，跟人物同处一地的保罗&middot;奥斯特之类就无需多提了。这剧跟【Community】要求的是不同的知识面，那个更偏主流的流行文化，这个范围还要更广些。而且，不光是故事套路、影像风格或者对白，其它各类细节，比如演员（像吉姆&middot;贾木许，带来韦斯&middot;安德森作品味儿的Jason Schwartzman），音乐（像有集用了首【Shaft】还是【Superfly】中的Blaxploitation名曲），等等，都是一个个超链接，连通起一个有着大量互文性的超文本。这即是【Community】中Abed说的那个比现实世界美好的电视世界，有这样美好的事物，生活变得不再那么可怕。【Community】还有一集恶搞了那种仙乡梦境的套路（蹦床那集），一旦说破，再不会找见。剧集的世界就是那样的桃花源，有时真想躲在里面不出来。布鲁克林这个地方自然也是【Bored to Death】极重要的超链接，提供了无比迷人的幽默环境。同是作家的故事，这就跟【Californication】阳光灿烂但是颓靡不堪的加州风情截然不同。那个是喧闹靓丽之下无尽的空虚，这个是知识分子狡黠气质掩盖着的幽默和忧伤，像首季结尾空旷的拳台上两个失落的中年拳手。我应该更喜欢这个，但又有点想继续看【Californication】了。</p>
<p>对于【Bored to Death】来说，对黑se电影侦探套路的戏仿，也不只是为了营造喜剧效果。如果Jonathan Ames真像他在访谈中说的那样，是要塑造一个当代英雄，那这个英雄太好反映这个时代的特征了。在英国气尚且浓郁的古典推理时代，英雄还是上帝一样的人物，罪恶靠他们的能力完全可以谈笑间得到完满的解决和规整。到作为此剧戏仿对象的纯美国式的硬汉侦探时期，菲利普&middot;马洛那样的英雄开始有了反英雄的色彩，世界混乱不堪，他们用暴力和枪支维持着最后的正义。撒旦渐渐赢了。再然后到今天，撒旦都因为无聊懒得作恶了。所以Jonathan Ames只能去处理些偷滑板之类的琐碎小事。无聊，真是今日世界最大的表征。所以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喜剧是英国版的【The Office】，像豆瓣那评论说的，这是喜剧中的贝克特，穷极无聊的人和一些冷到爆的当代笑话。用弗莱在《批评的解剖》中的标准，这不是喜剧，喜剧是春天的神话，这完全是反讽和讽刺，是悲剧，是冬天的神话&mdash;&mdash;难怪这么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冬天看。但从&ldquo;无意义的事物撕破给人看&rdquo;的标准看，这倒是绝对的喜剧。</p>
<p>在弗莱的标准中，这样的讽刺作品，人物是低于接受者的，知道的比我们少。类似这样的作品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类喜剧，其中人物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可笑，相反在正儿八经地说一些话、做一些事，呈现出来就荒诞好笑了。比如同为最爱的【Arrested Development】，通篇的误解和巧合，人物却毫不知情。如果人物意识到自己有多无聊多可笑，那除非是相声或脱口秀，否则很容易陷入过度夸张搞笑的刻意，更可能就完全变悲剧了。尤其在精英作品中，过度清醒、深思的自我总是带来痛苦和绝望。像《魔山》，有哈佛的学者向托马斯&middot;曼指出，他其实写了一个传统千面英雄模式的故事，只不过在传统英雄获取真知和超能力的地方，小说主人公却遭遇到了终极的琐碎和无聊，为之痛苦不堪。这是现代英雄的可笑悲剧。所以，其实挺好的，生活日复一日与无聊为伴，意识到了可以成为现代悲剧经典，意识不到也可以像喜剧中人，至少能为他人提供笑料嘛。</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link>http://midnightfilm.blogbus.com/logs/100201258.html</link>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Sat, 15 Jan 2011 16:32: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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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每当</title>
   <description><![CDATA[<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294472402b.jpg" border="0" alt="" /></p>
<p>每当碰到类似的问题，总会想起艾柯《开放的作品》中举的一个例子。一直想找出来重新看下，可即使书在手边，也多半懒得去翻。问题其实异常经典，归根到底是说，文化的合理性和智慧的超越性，哪个更加重要。某种程度上确立起某种原则的人，总会发现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中偏离原则之处，要求严格的，尤为因此苦恼。这是好事，否则就谈不上进步了。但也不必过分执着，因为最习以为常、自然而然的感受，恰恰是文化的根基，有着极大的合理性。对于忽视超越的社群来说（像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称&ldquo;没有超越的中国社群&rdquo;），卓绝而高远的引导和坚持必须强调，否则文化就无法跃升为文明。但对于一根筋时刻紧绷的人来说（其中自以为是的知识分子尤其多），也要放松放松，回归回归大众，没事听听爱情买卖看看芙蓉凤姐&mdash;&mdash;这毕竟是基础。对人类情感和日常生活中合理的一面完全视而不见，还谈什么超越？</p>
<div>事实上，这确实是很难解决的矛盾。像【废柴联盟】中Jeff在泡妞时碰到的，到底是选择可以使自己进步的Slater，还是可以让自己放松、做最真实的自己的Britta？（前段总跟人纠结，孔子对&ldquo;天&rdquo;到底是什么态度，还有佛教徒的修行等等，其实也都是同样的问题&hellip;&hellip;）但也许这也无非是问题的初级阶段，境界真到了，就统一了：超越趋于合理，合理迈向超越。对立统一、循环往复的永久回归之圆环，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就像观世音在前往永恒莲花池水的最后时刻止步，或者佛陀从涅磐之境重新回到人类社会hong fa传道&hellip;&hellip;</div>
<p>艾柯的例子是这样的（《开放的作品》P.166-167。可以这么类比：新小说技巧相当于超越的追求，传统叙事相当于习惯的文化）：</p>
<p>&ldquo;&hellip;&hellip;不仅电视导演，任何人，哪怕是习惯于新技巧的作家，如果突然面对生活中一种突如其来的局面时，也会按照建立在习惯和理解偶然事件的共同观念之上的理解模式去面对这一局面。这恰恰是因为，在我们西方文化现在这样的状况下，<strong>这样的联系仍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方便的行动方式</strong>。1961年夏天，阿兰&middot;罗伯-格里耶乘飞机时飞机出现故障，这位作家在事故中安然无恙，他在事故之后接受了记者们的采访。正如《快报》在一篇非常巧妙的文章中所说的，非常激动的罗伯-格里耶对这次事故的描述很像传统小说的描述，总之还是亚里士多德式的、巴尔扎克式的，如果要这样说的话，仍然有很多悬念、激情、主观感受，仍然有开始、高潮和自己的独特的结尾。写这篇文章的人问道，罗伯-格里耶不是应该以不显露他个人风格的、客观的、没有戏剧性变化的、非叙事的风格来叙述这一事件吗？最后是，不是应该用他自己写小说的方式来叙述这一事件吗？写这篇文章的人提出，应该把这位作家从新小说技巧教皇的宝座上拉下来。从俏皮话这一角度来说，这位作者的论据讲得很漂亮，但是，如果有人当真，因而去怀疑罗伯-格里耶的真诚（关键时刻好像他还放弃了自己对事件的看法，接受了他所反对的通常人的观点），那就会成为一个严重误解的牺牲品。任何人都不会强求，一个要做一个柜子的非欧几里德几何学家在测量自己的房间的大小时必须使用里曼的几何学；或者相对论的创立者站在马路边问一个正路过这里的汽车司机现在是几点时，他必须先根据&lsquo;洛伦兹变换&rsquo;校对自己的手表。<strong>看待世界的新标准是为了运用于在试验室通过形象的抽象化而试验性地提出的现实，或者是在文学现实中试验性地提出的现实，这些标准也可能并不适合于我们在一般事实中开展的活动，这并不是因为相对于这些事实来说它们是虚假的，而是因为在这样的场合，更为有用的是所有其他人所使用的传统标准</strong>&mdash;&mdash;至少是现在，我们天天仍在同另外的这些人打交道。</p>
<p>对我们眼前发生的、我们不得不立即作出回答的&mdash;&mdash;或者我们不得不用摄像机拍摄并立即对之进行描述的&mdash;&mdash;一件事作出解释，是一种典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strong>已经习惯的规则仍然是最合适的规则</strong>。&rdquo;</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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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Sat, 08 Jan 2011 15:27: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绝大多数</title>
   <description><![CDATA[<p>Joseph Campbell（1904&mdash;&mdash;1987），神话学家</p>
<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292769163k.jpg" border="0" alt="" /></p>
<p>&ldquo;绝大多数的男人和女人选择危险较少的、较为无意识的、公民和部落的常规道路。可是这些追求者靠继承来的社会象征的帮助、靠跨越阈限的仪式、靠获得神恩的圣餐（这些都是古时候救世者给予人类并经过千百万年传下来的）也能得救。真正处于绝境的只是那些既不知内心召唤，又不知外界教义的人；这就是说，今天我们大多数的人处于这种内心和外界的迷宫之中。唉，引路人在哪里，那位多情的处女阿里阿德涅在哪里，能提供简单的线索使我们有勇气去面对弥诺陶洛斯，并在杀死怪物之后使我们找到通向自由之路的阿里阿德涅在哪里？&rdquo;（《千面英雄》中译本P17）</p>
<p>坎贝尔虽然说，选择公民和部落常规道路的人也能得救。但正如他在前文中指出的，国王弥诺斯已经偏离了神的意旨，国王控制下的社会和文化自然也就不在正轨。这时，其实听从内心召唤是唯一的选择，真正的教义也只有由此领悟，而不能完全融入社群文化。所以，英雄们注定走上一条孤独的探求之路，世界也自有其去处。其结果就是今日之世：</p>
<p>&ldquo;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在望远镜和显微镜的搜索下众神无处藏身，而且是因为众神曾一度予以支持的那种社会如今已不复存在。社会不再是带有宗教内容的单元，而是一种经济-zheng zhi体制。这种体制的理想，不再是那些使人们在地上看见天上形体的僧侣哑剧，而是一个为了物质资源和霸权而不懈地进行无情竞争的世俗国家。那些被梦境束缚在神话地平圈内的被隔离的社会，除了作为应该加以开发的地区之外，已经不复存在。在进步的的社会中，仪式、道德和艺术等人类的古老遗产的每一最后遗迹，都正在全面衰落。</p>
<p>因此今天人类的问题和由神话来协调的（这些神话今天被称是谎言）、较为稳定时期的人们的问题正好相反。那时，具有全部意义的是群体，是那些巨大的、无名的存在形式，而自我表现的个人则毫无意义可言；在今天，群体不具有任何意义&mdash;&mdash;世界也没有任何意义：只有个人才具有全部的意义。但这意义是绝对无意识的。一个人不知道行动的目标是什么，也不知道是什么推动他前进。人类心灵的意识区和无意识区之间的联系全部切断，于是我们被分裂成两个人。</p>
<p>今天需要创造的英雄业绩，不是伽利略的那个世纪的英雄业绩。那时候是黑暗的地方，今天却充满光明；可是过去充满光明的地方，今天却是一片黑暗。现代的英雄业绩应该是寻找协调的灵魂的亚特兰蒂斯，使这沉浸在海底的岛屿重见天日。&rdquo;（《千面英雄》中译本P.397）</p>
<p>过去，我过于关注那些处在青春期的人们，因为我自己是他们的一员。我总觉得，处身其中的文化能提供给这一时期人们的有益的指点，实在太少太少了。后来发现，不光步入青年，还有步入中年、老年、死亡，周围的文化又能提供多少指示和安慰呢？在神话和仪式缺失的世界，在信仰分崩离析、选择眼花缭乱的世界，一个人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要面对多少的混乱和困惑？反正根据我自己的观察，周围的，不光青年人，中年人、老年人，都&ldquo;处于这种内心和外界的迷宫之中&rdquo;。这是必然的代价，个人成为自己人生故事作者必须付出的代价。</p>
<p>但是，在强调个体的时代，也必然形成逃避孤独的大众文化。这种文化无法像传统的宗教一样带来绝对的安慰，但至少可以提供短暂的逃避。这就是为什么流行文艺诉诸个体琐碎的感受，却能成为轰动的社会热点。这就是为什么在最强调民主、宣扬个人英雄的美国，却产生了最狂热、最具影响的大众文化。民主的边上，就是孤独。梦想的边上，就是失落。提供线头的多情处女阿里阿德涅在哪里，就在Shania Twain演唱会的舞台上。如格雷尔&middot;马库斯所言：</p>
<p>&ldquo;&hellip;&hellip;矛盾存在于团体与自我之间；同观众的距离和倾注的感情之间；流行文化的共有体验和既从共有体验中汲取养分又改变它的艺人的专有天才&mdash;&mdash;正是这些事物让盛放的摇滚乐成为一种民主的艺术形式，至少是在美国阐释的民主概念上。我认为这再正确不过了，因为我们的民主本身就是极端的矛盾：凡俗男女各自为己的贪欲，因而产生的分隔所带来的孤独感&mdash;&mdash;正因为这些，我们才会向往和谐与认同。&hellip;&hellip;&rdquo;（《神秘列车》中译本P.8-9）</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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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Sun, 19 Dec 2010 22:30: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总之</title>
   <description><![CDATA[<p>摘自《蓝调百年之旅》249-250页</p>
<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289662411g.jpg" border="0" alt="" /></p>
<p>总之，蓝调是一个动力源，人们转向它，就像登山者围绕营火取暖一样的自然。蓝调及其相关的音乐形式不只改变了人们聆听这个世界的方式，它还改变了人们将这个世界影像化、制造它以及诠释它的方式。摇滚乐手、饶舌歌手、诗人、DJ、电影明星、画家，甚至电脑骇客都采用过蓝调的部分形象。一种古怪奇特的美国人姿态：逍遥法外酷派（outlaw-rebel cool），它的根源就是蓝调。蒙德里安（Mondrian）的画作从蓝调取材，例如1942-1943年的&ldquo;百老汇布吉-伍吉音乐&rdquo;（他画中的纽约街道变成了爵士般的红、黄、蓝色的鲜明街区）。而他的艺术哲学更与他对爵士的喜爱密不可分（他在1927年发表过一篇以此为题的文章《爵士与新造型艺术》[Jazz and Neo-Plastic]）。杰克逊&middot;波拉克（Jackson Pollock）的妻子莉&middot;克莱斯纳（Lee Krasner）曾说到她的画家先生常常一连几天不停地听埃林顿公爵、比莉&middot;荷莉黛以及路易斯&middot;阿姆斯特朗的唱片。克莱斯纳说：&ldquo;爵士？他觉得那是这个国家里惟一真正有创意的第二种艺术。&rdquo;艾略特借用散拍音乐的旋律安排他的诗《荒原》（The Waste Land）中的音节；菲茨杰拉德将爵士时代的气息注入他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中；拉尔夫&middot;埃利森、兰斯顿&middot;休斯以及卓拉&middot;尼尔&middot;赫斯顿都将蓝调化为文字。当詹姆斯&middot;鲍德温去瑞士开始写作《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Nobody Knows My Name）时，他身边带了三样东西：一部打字机，还有两张贝西&middot;史密斯的专辑。他写到，因为贝西，&ldquo;透过她的音乐和节奏&rdquo;，帮助他&ldquo;记起曾经听过、看过、感觉过的一切&rdquo;，因而找到写作的灵感。</p>
<p>聆听蓝调帮助我们回忆美国&mdash;&mdash;<strong>不是她从前的样子，而是她应该的样子</strong>。文化评论家艾伯特&middot;默里（Albert Murray）在他的书《英雄与蓝调》（The Hero and Blues）中点出，<strong>这个国家最具英雄气概的特质就在音乐里</strong>。&ldquo;即兴演出是最根本（亦即英雄式的）的人类天赋，&rdquo;他写道，并进而申论，&ldquo;演奏摇摆乐（或者在压力下优雅地演奏）就是鼓舞英雄发挥自立自强之特殊领袖能力的关键因素&hellip;&hellip;&rdquo;换句话说，<strong>蓝调永远生机勃勃，它能找到跨越障碍、困境甚至荒芜的出路</strong>。即便它的形式是新的，蓝调音乐也终归是古老且备受争战的；创造这种音乐的英雄们，例如那些&ldquo;贝西&rdquo;与&ldquo;比莉&rdquo;，所有人，几乎都在无人问津的状况中贫苦地死去。那就是蓝调。那就是一种从外面看里面的音乐。要爱这种音乐，就像是将你的双臂圈住外面这一层，与广大的潮流背道而驰。因为蓝调永远不赶流行，所以爱这种音乐总是不合时宜的，就好像意味着去<strong>爱一个永远不可能爱你的东西</strong>。那就是<strong>爱</strong>。那就是<strong>生命</strong>。是<strong>蓝调</strong>。</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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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Sat, 13 Nov 2010 23:33: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无题</title>
   <description><![CDATA[<p><img src="http://filer.blogbus.com/1385902/1385902_1288196978f.jpg" border="0" alt="" /></p>
<p>神话理论对英雄生平模式的总结零零总总，但都大同小异。其中告别/死亡和回归/重生是必然的环节，这是通往永恒的唯一途径：前者让英雄作为当代人死去，后者让英雄以一个永恒的人得到再生。跟周遭社会和文化的割裂，通往黑暗的深渊，同时带来无限的可能。在孤身前往的神奇世界中，英雄与各种本源性的力量相遇，险象环生，劫难重重。在那儿，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佛陀倚靠菩提求得涅磐，摩西上西乃山收获神谕。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能成功，天行者卢克和阿纳金，就有一个彻底陷落在了黑暗世界中。足够杰出并且足够幸运的人走了出来，带着神秘世界的伟大礼物归来，反哺人类社会，催生人类精神和文明的大跃进。</p>
<p>对于迪伦来说，离散发生在他走下政治民谣神位的时候。此后，他就跟他的英雄先辈们一样，进入了那一世界，进入了意识的深海和旷野。那里神祇的指引和恶魔的诱惑一样多，精灵在身边环绕，女神在头上唱歌，未知的奥秘不断传授着。他走出来了吗，他归来了吗？有人说Blonde on Blonde和John Wesley Harding时就完成了，有人说是Blood on the Tracks和The Basement Tapes时，还有并未引起足够注意的80年代杰作Empire Burlesque。但当我跟着他一路走来，终于听到Time Out of Mind的时候，我知道，这才是精神上极致的安宁和永恒的开始。</p>
<p>有人说，这张专辑关于情爱的软歌太多了。唱了很多爱情，确实如此，但这些歌都一点也不软，只要听听开篇滑棒吉它苍凉的Love Sick就知道。爱情，在此已经无非是一种象征，一种人世的惯常景致。关键在于态度，这儿，完全没有说教者的忿怒和悲剧诗人的怜悯和恐惧。归来的英雄并不抹除记忆，抹除记忆的重新开始无非带来又一次的轮回，具体的场景可能不同，欢乐和悲伤的感受并无改变&mdash;&mdash;轮回之中，是没有涅磐之义的。归来的英雄超越了欢乐和悲伤，升华为&ldquo;一种超越于物质世界的无名状态的喜悦&rdquo;，这种无名状态，&ldquo;存在于一切在时间中生、在时间中死、以自我为中心的、进行战斗的自我之中。&rdquo;所以，你可以在这里听到&ldquo;灵魂坚硬如刚&rdquo;，听到&ldquo;记忆日渐灰暗，不再为之纠缠&rdquo;，听到&ldquo;不明白好的意义&rdquo;，听到如庄子赞叹的广莫之野和&ldquo;无何有之乡&rdquo;（nowhere）。曾经，天色已暗，急着去敲开天堂的大门。如今，天色未暗，只需要在关门前到达天堂。</p>
<p>到此，可以解答一直以来的一个疑问。在迪伦的自传《像一块滚石》的结尾，他说，前方，就这么走过去，既不为上帝，也不为魔鬼所控制。这是很像存在主义的口吻，难道迪伦是存在主义？！明白之后就很清楚了，他当然不是存在主义者。存在主义是拒绝任何意义的，是完全的反神话。而在迪伦这里，则是超越庸常感受之后的释然，是绝对的神话，自己赋予意义，自己就是神。</p>
<p>大彻大悟的佛陀，到了第七个七天，仍在享受美妙的解脱。当时他怀疑所领悟的启示能否传授给别人。大神梵天自天而降，求他做众神和众人的导师。于是佛陀开始宣扬成佛之路，重入人间在芸芸众生中传播法的真谛。复归人类社会，本是英雄行为的题中之义，否则只有个体的解脱，而达不到整体的提升。迪伦的归来自然也不只是精神和态度的超脱，伴随的是音乐形式的不断回溯。开篇的乡村西部之后，紧接着就是纯正的蓝调，这种形式上对根源的回归，此后一直没停止过。所以，迪伦写的既是关于个人精神的灵魂杰作，又是不折不扣的美国经典。把人类心灵的无限可能投射到承继而来的音乐形式上，这是艺术特有的伟大功能。</p>
<p>哈罗德&middot;布鲁姆把莎士比亚看作西方文学经典的核心。套用他的话，在美国音乐开拓的广袤疆土上，迪伦就是经典的核心。</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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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Sat, 30 Oct 2010 22:54: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Not Dark Yet</title>
   <description><![CDATA[<p>by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Bob Dylan</span>(【Time Out of Mind】)</p>
<p>&nbsp;</p>
<p><strong>Shadows are falling and I've been here all day</strong></p>
<p><strong>暮色来临，已经一天没动</strong></p>
<p><strong>It's too hot to sleep time is running away</strong></p>
<p><strong>酷热难眠，时间离去匆匆</strong></p>
<p><strong>Feel like my soul has turned into steel</strong></p>
<p><strong>感觉灵魂变得坚硬如刚</strong></p>
<p><strong>I've still got the scars that the sun didn't heal&nbsp;</strong></p>
<p><strong>却仍留着太阳无法治愈的伤疤</strong></p>
<p><strong>There's not even room enough to be anywhere</strong></p>
<p><strong>哪儿都没有容身之所</strong></p>
<p><strong>It's not dark yet, but it's getting there</strong></p>
<p><strong>天色未暗，但已然不远</strong></p>
<p><strong><br /></strong></p>
<p><strong>Well my sense of humanity has gone down the drain</strong></p>
<p><strong>我为人之识日渐消退</strong></p>
<p><strong>Behind every beautiful thing there's been some kind of pain</strong></p>
<p><strong>所有美丽事物的背后，都是某种伤痛</strong></p>
<p><strong>She wrote me a letter and she wrote it so kind</strong></p>
<p><strong>她给我写了封信，措辞优雅</strong></p>
<p><strong>She put down in writing what was in her mind</strong></p>
<p><strong>她把她想到的，统统写下</strong></p>
<p><strong>I just don't see why I should even care</strong></p>
<p><strong>我只是不明白为何要去关注</strong></p>
<p><strong>It's not dark yet, but it's getting there</strong></p>
<p><strong>天色未暗，但已然不远</strong></p>
<p><strong><br /></strong></p>
<p><strong>Well, I've been to London and I've been to gay Paree(巴黎某地名，直接用巴黎)</strong></p>
<p><strong>我去过伦敦，我去过巴黎</strong></p>
<p><strong>I've followed the river and I got to the sea</strong></p>
<p><strong>我跟着河流，到过大海</strong></p>
<p><strong>I've been down on the bottom of a world full of lies</strong></p>
<p><strong>我下到一个全是谎言的世界</strong></p>
<p><strong>I ain't looking for nothing in anyone's eyes</strong></p>
<p><strong>我已不再在任何人眼里找寻什么</strong></p>
<p><strong>Sometimes my burden seems more than I can bear</strong></p>
<p><strong>有时候我背负太多，难以负荷，</strong></p>
<p><strong>It's not dark yet, but it's getting there</strong></p>
<p><strong>天色未暗，但已然不远</strong></p>
<p><strong><br /></strong></p>
<p><strong>I was born here and I'll die here against my will</strong></p>
<p><strong>我生于厮，死于厮，并不情愿</strong></p>
<p><strong>I know it looks like I'm moving, but I'm standing still</strong></p>
<p><strong>看上去我四处游走，实际上从未离开</strong></p>
<p><strong>Every nerve in my body is so vacant and numb</strong></p>
<p><strong>身体里的每根神经都太过空洞、麻木</strong></p>
<p><strong>I can't even remember what it was I came here to get away from</strong></p>
<p><strong>我甚至记不起来这里到底是要逃离什么</strong></p>
<p><strong>Don't even hear a murmur of a prayer</strong></p>
<p><strong>也听不见祈祷者的呢喃</strong></p>
<p><strong>It's not dark yet, but it's getting there</strong></p>
<p><strong>天色未暗，但已然不远</strong></p>
<p>&nbs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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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br /><br /><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blogbus.com" target="_blank">博客大巴，你的个人传媒早班车</a></b></div><br /><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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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Tue, 26 Oct 2010 00:20: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Tryin' To Get To Heaven</title>
   <description><![CDATA[<p>by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Bob Dylan</span>(【Time Out of Mind】)</p>
<p>&nbsp;</p>
<p><strong>The air is getting hotter</strong></p>
<p><strong>空气变得炎热</strong></p>
<p><strong>There's a rumbling in the skies</strong></p>
<p><strong>天空雷声隆隆</strong></p>
<p><strong>I've been wading through the high muddy water</strong></p>
<p><strong>淌过混水污泥</strong></p>
<p><strong>With the heat rising in my eyes</strong></p>
<p><strong>眼神腾起灼热</strong></p>
<p><strong>Every day your memory grows dimmer</strong></p>
<p><strong>记忆日益灰暗</strong></p>
<p><strong>It doesn't haunt me like it did before</strong></p>
<p><strong>不再为之纠缠</strong></p>
<p><strong>I've been walking through the middle of nowhere</strong></p>
<p><strong>横穿无何有之乡</strong></p>
<p><strong>Trying to get to heaven before they close the door</strong></p>
<p><strong>赶在关门前到达天堂</strong></p>
<p>&nbsp;</p>
<p><strong>When I was in Missouri&nbsp;</strong></p>
<p><strong>还在密苏里时</strong></p>
<p><strong>They would not let me be</strong></p>
<p><strong>他们万般挽留</strong></p>
<p><strong>I had to leave there in a hurry</strong></p>
<p><strong>我却急着离开</strong></p>
<p><strong>I only saw what they let me see</strong></p>
<p><strong>此地只能看到他们呈现的风景</strong></p>
<p><strong>You broke a heart that loved you</strong></p>
<p><strong>你伤了一颗爱你的心</strong></p>
<p><strong>Now you can seal up the book and not write anymore</strong></p>
<p><strong>现在可以封上书本，不再动笔</strong></p>
<p><strong>I've been walking that lonesome valley</strong></p>
<p><strong>我走过孤独的幽谷</strong></p>
<p><strong>Trying to get to heaven before they close the door</strong></p>
<p><strong>赶在关门前到达天堂</strong></p>
<p>&nbsp;</p>
<p><strong>People on the platforms</strong></p>
<p><strong>月台的人群</strong></p>
<p><strong>Waiting for the trains</strong></p>
<p><strong>等待着列车</strong></p>
<p><strong>I can hear their hearts a-beatin'</strong></p>
<p><strong>我能听见他们的心跳声</strong></p>
<p><strong>Like pendulums swinging on chains&nbsp;</strong></p>
<p><strong>像链条在摆动</strong></p>
<p><strong>When you think that you lost everything</strong></p>
<p><strong>当你以为已经失去一切</strong></p>
<p><strong>You find out you can always lose a little more</strong></p>
<p><strong>总发现还能失去更多</strong></p>
<p><strong>I'm just going down the road feeling bad</strong></p>
<p><strong>我怀着不安踏上征程</strong></p>
<p><strong>Trying to get to heaven before they close the door</strong></p>
<p><strong>赶在关门前到达天堂</strong></p>
<p>&nbsp;</p>
<p><strong>I'm going down the river</strong></p>
<p><strong>越过河流</strong></p>
<p><strong>Down to New Orleans</strong></p>
<p><strong>经过新奥尔良</strong></p>
<p><strong>They tell me everything is gonna be all right</strong></p>
<p><strong>他们告诉我一切都会好的</strong></p>
<p><strong>But I don't know what "all right" even means</strong></p>
<p><strong>但我已不明白好的意义</strong></p>
<p><strong>I was riding in a buggy with Miss Mary-Jane</strong></p>
<p><strong>我和玛丽&middot;珍小姐在马车上颠簸</strong></p>
<p><strong>Miss Mary-Jane got a house in Baltimore</strong></p>
<p><strong>玛丽&middot;珍有栋房子在巴尔的摩</strong></p>
<p><strong>I been all around the world, boys</strong></p>
<p><strong>我曾经游历世界，少年</strong></p>
<p><strong>Now I'm trying to get to heaven before they close the&nbsp;door</strong></p>
<p><strong>如今只希望在关门前到达天堂</strong></p>
<p>&nbsp;</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
<p>Gonna sleep down in the parlor</p>
<p>在客厅睡下</p>
<p>And relive my dreams</p>
<p>让梦儿重生</p>
<p>I'll close my eyes and I wonder&nbsp;</p>
<p>闭上双眼，我怀疑</p>
<p>If everything is as hollow as it seems</p>
<p>是否一切真的都像看上去那么虚妄</p>
<p>Some trains don't pull no gamblers</p>
<p>很多列车不再搭载赌徒</p>
<p>No midnight ramblers, like they did before</p>
<p>和午夜的流浪者，就像曾经</p>
<p>I been to Sugar Town, I shook the sugar down</p>
<p>我去往糖山镇，我射落蜜糖花</p>
<p>Now I'm trying to get to heaven before they close the&nbsp;<span style="font-weight: normal;"><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pan></p>
<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p style="display: inline !important;">door</p>
</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p>&nbsp;</p>
<p><span style="font-weight: normal;"><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p style="display: inline !important;">现在我只希望在关门前到达天堂</p>
</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pan></p>
<p>&nbsp;</p>
<strong>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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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丝绒老鼠</author>
   <pubDate>Sun, 24 Oct 2010 23:51:00 +0800</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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